2006年6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对复议决定不服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

  赵女士问:
  我已经就区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。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话,我应何时去法院立案?
  本报作答: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,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,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